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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统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;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,是政府统计的统计机构、监督机构、咨询机构。主要职责是:
     1、依照中央、省和宁波市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计划,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方案、统计工作规章,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,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乡镇、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;检查、监督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情况。
     2、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,建立和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、社会、科技统计指标体系,以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,制定和管理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。
     3、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政府组织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,组织协调乡镇、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、专项调查,审查镇、街道和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、调查方案;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。
     4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并开展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、统计监督和经济指标考核,向区委、区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及咨询。
     5、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;组织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评价。
     6、建立、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组织协调、统一领导和管理乡镇、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及社会经济调查;做好国家、省市统计局下属农村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以及普查中心布置的各项调查;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。
     7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、统计干部培训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;实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。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,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。
     8、承办国家商务部和省、市上级部门交办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,并向管委办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及咨询。
     9、承办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    值班电话:0574-86782569

     传真:0574-86783365

     受理投诉部门:统计局办公室

     受理投诉电话:0574-86782569

     地址: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5楼南面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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